索 引 号 | ND08102-0900-2020-00034 | 文号 | 鼎发改审批〔2020〕168号 |
发布机构 |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05 |
索 引 号 | ND08102-0900-2020-00034 |
文号 | 鼎发改审批〔2020〕168号 |
发布机构 |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05 |
前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批福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前岐片区薛桥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岐政【2020】206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镇提交的《福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前岐片区薛桥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前岐片区薛桥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2020-350982-48-01-080885)
二、项目地址
前岐镇薛桥村的规划红线内
三、建设单位
福鼎市前岐镇薛桥村民委员会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地面积33334平方米,建设道路全长277.571米,道路红线宽度为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场地硬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725万元,其中建安费624.6万元,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3.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4.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5.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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