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及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65号)的求,我局通过实地调研,统筹兼顾,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拟申报店下镇硋窑村庄厝段溪道修复项目,申请补助资金50万元;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如有异议,在办公时间致电福鼎市财政局农业科,联系电话:7856250。
福鼎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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