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3000-2024-00049
- 发文字号: 鼎财农〔2024〕154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4-09-12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 中共福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有关乡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0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349.82万元(详见附表),用于支持第一、二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各业主申请项目资金,需经市委乡村振兴办审核,财政所方可拨付资金。请按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度福鼎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任务清单
2.2024年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中共福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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