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1800-2023-00003
- 发文字号: 鼎财农〔2023〕3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3-01-03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管阳镇、佳阳乡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7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和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用于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为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财农〔2021〕122号)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乡振发〔2022〕1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
附件:1.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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