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8112-1800-2022-00064
- 发文字号: 鼎财农〔2022〕129号
- 发布机构: 福鼎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2-07-08
- 标 题: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点头镇、磻溪镇、硖门乡财政所: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1﹞53号)和《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2﹞1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详见附件),用于补助建档立卡脱贫村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宁德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该项目绩效工作。
附件:1.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鼎市财政局 福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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